教师发展

首页  >  教师服务  >  教师发展  >  正文 首页

【人事通知】关于报名参加第十八期首次开课教师培训的通知

来源:  发布者:     日期:2018/09/26 16:11:27   点击数:  

各位青年老师:

   现转发教师工作部《关于报名参加第十八期首次开课教师培训的通知》(附后),首开课证明是职称评审中的重要资料,请没有取得首开课证明的老师关注。

符合报名条件的老师请根据要求填写总结表和汇总表(见附件),于9月29日前将纸质版提交至教师服务办公室:犀浦校区5521B,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46078625@qq.com。

  附:

 

关于报名参加第十八期首次开课教师培训的通知


http://oa.swjtu.edu.cn/icons/ecblank.gif




关于报名参加第十八期首次开课教师培训的通知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公司关于加强青年教师培养的若干意见》(西交校人[2013]12号)及相关文件,凡首次给我司本科生开课的教师(包括由外单位调入我司年龄在40周岁以下,职称为副高及以下在我司首次开课者;也包括首次独立担任本科或研究生政治理论课主讲的辅导员),必须接受由学校及相关学院安排的两级指导专家为期一学年的跟踪指导和对所开课程授课质量的达标评估。为此,我司教师发展中心拟在2018-2019学年进行第十八期首次开课教师授课质量跟踪指导与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参加首次开课培训的教师必须具备担任本科课程教学助理(即助教包括实验课程)1年或1年以上工作经历(原则上以上学期期末统计的人员为准)。

2. 已完成教学助理工作的青年教师向所在学院提交首次开课培训申请,须填报《公司青年教师教学助理工作总结表》(见附件),学院应认真审核。

3. 公司收集整理申请参加首次开课培训的教师人选时,须确认其已基本具备独立开课能力,并在培训期内安排独立进行本科生授课,方可向学校提出申请。

4. 公司应为本学院首开课受培教师配备指导专家,通过随堂听课、检查评价各教学环节等对首开课教师进行跟踪指导,组织5名及以上教授(副教授)组成评议专家组,每学期组织一次首开课教师的试讲活动。

5. 各单位汇总申请参加首次开课教师人选名单,填报《第十八期首开课教师汇总统计表》,连同《公司青年教师教学助理工作总结表》于2018101215点以前交至犀浦校区教师发展中心(综合楼428),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fdcpx@swjtu.edu.cn ,电话66367249

注:第十七期首开课未完成相关培训的教师,如需延期至第十八期开展培训,可不提交《公司青年教师教学助理工作总结表》,需汇总到《第十八期首开课教师汇总统计表》中并备注说明。

各单位上报人选经校教师发展中心汇总并审定后确定参加第十八期首次开课培训的教师名单。

特此通知。

                            教师发展中心

2018926